交通事故起诉状(附赔偿清单)
一、交通事故起诉状(附赔偿清单)
民事起诉状
原 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被告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被告二:名称,住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卢海根,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元;
二、判令被告二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各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时××分,被告一驾驶自有的京××××号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时,与原告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原告为×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为××元。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被告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该肇事车辆在被告二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
因原告与各被告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特此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附赔偿清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赔偿清单
1、医疗费:××××元
2、营养费:××元
3、住院伙食补贴:××元
4、续医费:××元
5、误工费:××元
6、护理费:××元
7、交通费:××元
8、伤残赔偿金:××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10、精神抚慰金:××元
11、鉴定费:××元
二、交通事故未報警如何申請法律訴訟?
交通事故未报警的携带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即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没有及时报警,所以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这一文书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提起诉讼前可以在事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后拿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作为证据使用。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毁损物品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二、应该做些什么(材料等)准备?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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