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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用车辆投保后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 2025-06-26 17:16

一、家庭自用车辆投保后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网友咨询:

家庭自用车辆投保后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律师解答:

快车、专车等网约车属营运性质。将私家车由“家用”性质改为“营运”性质,使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网约车车主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情况,并按保险公司要求投保相应的险种。网约车车主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律师补充:

危险程度增加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或灾害事故的可能性较保险合同订立时有所增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虽然增加,但增加的危险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

(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

(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

(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

(五)保险标的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改变;

(六)危险程度增加持续的时间;

(七)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素。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应当报警,由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二、如果其父亲有责任,那只能由其父亲承担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儿子不负事故责任,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但儿子自愿替父亲承担责任,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三、急求高手,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细节,父母被撞在医院等答复

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不管肇事车辆有没有保险,其赔偿应有肇事车辆所属单位赔付,肇事者付了1.7万元在交警部门就把车给提走的说法,并不是说明此事已了结,1.7万元只是首付押金,其它费用你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向肇事方索支付。 具体索赔项目有如下: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以上所诉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标准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人均收入计算,详情你可参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经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功,你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赔偿。 注:医疗费清单,发票,一切原始单据要齐全。

四、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经过鉴定之后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具体金额按当地标准算和伤残等级)、有被抚养人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还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死亡的就是死亡赔偿金。需要安装假肢的,还要计算假肢费用。需要再医的,还有再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