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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书面向厂方提出辞职后厂方如何为权

劳动纠纷 2025-07-06 05:01

一、工人书面向厂方提出辞职后厂方如何为权

1、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用人单位无需批复,30天(3天)后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一方面要求劳动者拿出依据,另一方面要审视一下单位本身是否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支出的行为。如果有,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离职一定要办离职手续?(不办会有什么后果?)

不办一般不给开工资办理保险啥的,没有合同不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其实签合同对劳动者有利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你不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各种保险没办法迁转到别的企业对你不利,你有时间还是办一下离职手续吧

三、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方案一:

如果公司要求你走人,你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要写辞职报告。因为法定自己申请离职走人的,公司不会给予补偿。(前提是你与公司是按照法定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保的。)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情况,按照法定关于赔偿应该为: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方案二:

如果确实按照法定也是赔偿一个月,你可以在确保能拿到赔偿金的前提下,自己再写离职申请。(可以是现金先结算,欠条,或者相关的情况说明。)

这样的话,也避免是应该自己的不胜任导致以后找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某些麻烦。

离职手续办理时,记得让公司出具一份你的离职证明。

根据你提到的,建议你可以适当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很正规化倒是不必担心这些。

四、公司要解雇我,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至于赔偿的问题你往下看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适用于企业和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是说不一定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同样适用于像您这种情况的。在这里我只是找了几个最重点的法律条款给您提供出来,更具体的建议您参见一下2008年1月1日新版的《劳动法》,您单位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了,如果解雇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具体的赔偿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