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纠纷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间的互动有时会导致双方产生纠纷。这些纠纷民事上的争议,是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一种体现。具体来说,民事纠纷是指出现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冲突(即可处分性的权益争议)。这类纠纷通常源于违反了民事法律条款,当一个人的民事义务未得到履行,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就会产生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核心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说,民事纠纷涵盖了处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任何违背这些规范的行为都可能引发民事纠纷。
目前,中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主要分为以下十二类:
1. 婚姻家庭纠纷,涉及离婚财产争议、恋爱期间的财务纠纷、抚养权争议、赡养权争议、收养关系解除争议、同居关系解除(起诉时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不符合其他结婚条件)争议、房产分割争议等。
2. 房屋纠纷,包括房产确权争议、购房合同纠纷、房产使用权的争议、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代管争议、房屋典当与回赎争议、拆迁补偿争议、换房争议、强制退出公有住房争议、拆除违法建筑争议等。
3. 继承遗产纠纷,包含继承权争议、遗赠抚养协议争议、遗赠接受争议、遗产分享争议、确认丧失继承权争议等。
4. 债务纠纷,如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个人与个人)纠纷、代购代销合同(个人与个人)纠纷、贷款拖欠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追还定金纠纷、无因管理赔偿纠纷、账务纠纷等。
5. 人身、财产权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财产损害赔偿争议、追索财产争议、违约金争议、消除危险要求争议、恢复财产原状争议、排除妨碍争议、医疗事故处理争议等。
6. 土地纠纷,涉及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宅基地界址争议、宅基地附着物争议、侵犯土地使用权争议等。
7. 相邻关系纠纷,如采光争议、通风争议、通道使用争议、排水争议、竹木妨碍争议、噪音争议等。
8. 其他财产权纠纷,包括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产权属争议等。
9. 人身权纠纷,包括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争议等。
10. 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争议、发现权争议、发明权争议等。
11. 适用特别程序的事由,如选民资格争议、宣告死亡争议、宣告失踪争议、撤销死亡宣告争议、撤销失踪宣告争议、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争议、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争议、认领无主财产争议、不服指定监护争议、撤销监护人资格争议等。
12. 上述十一类不能包括的其他纠纷或事由。
在处理民事纠纷的几种方式中,各有其优缺点:
1. 民事诉讼的优点包括:客观性,公平性,强制性。民事诉讼由法院代表国家主持,确保解决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处理过程与结果不受当事人干扰。诉讼活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求程序公平,保证纠纷有序公平解决。国家强制力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体现,对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时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
民事诉讼的不足包括:成本高,耗时长,效率低下,结果可能合法但不合理,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2. 仲裁的优点包括:自愿性,灵活性,一裁终局,专业性,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仲裁裁决原则上可以按当事人意愿做出,程序上比诉讼更灵活,一裁终局,仲裁员具备专业知识,有利于解决专业性强的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
仲裁的不足包括:仲裁员由当事人确定可能导致不公,裁决一旦错误难以改正,仲裁机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限制,受理范围相对诉讼有限制。
3. 调解的优点包括:程序灵活简易,节约司法和社会资源,纠纷处理更彻底。调解无需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程序进行,随时可通知当事人,场合、次数、方式灵活,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
调解的不足包括:可能缺乏彻底性,若调解结果不公,当事人仍可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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