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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构成犯罪吗?

债权债务 2024-12-29 11:02

一、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构成犯罪吗?

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构成犯罪。我们国家刑法规定,为了骗取他人的钱财,明知没有的事实而虚构,或是利用他人无知的事实骗取他人的钱财是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所谓的虚构事实,是指没有发生过的事,经自己故意编造构成的。

二、个人虚构事实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怎么处理?

虚构事实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构成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多少债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对金额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四、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签订合同,合法吗?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合法的; 如果仅订立合同,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造成的损失巨大,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对方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五、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6000元,要坐牢吗?

  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6000元的行为属于诈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六、债务人转移财产怎样立案?

1.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不合理价格转让或收购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等等。

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七、家庭收入,财产,债务指啥?

家庭收入指所有正向流入的资金、资产分成金融资产(股票、基金、期货、黄金...)和固定资产(房子、车子、地皮……),负债指必须还但目前还没还清的资金

八、虚构租赁合同骗取银行贷款.款已还清是犯罪吗?

如果虚构租赁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万元以上,就涉嫌骗取贷款罪。款项是否还清,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如果数额较小,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已经还清,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九、假结婚骗取国家财产怎么处理?

假结婚骗取国家财产属于犯罪行为,因为假结婚是一种欺骗行为,为了骗取国家财产,弄虚做假,一旦骗取成功,两人接着各奔东西,行为恶劣,为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国家应予以严重打击,让这些人行骗不能得逞,因此告诚心存侥幸的人,不要因为钱财而犯罪。

十、被没收财产后,债务要怎么处理?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