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购我房者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却不肯交付房款,一直推托,我该怎么办
一、各位,购我房者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却不肯交付房款,一直推托,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排除妨碍(收回房屋)
理由:房屋是不动产,其买卖与动产不同,动产的所有权以交付时起转移,而不动产不以交付而转移。就是说虽然你交付了房屋,但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你的,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定以办理过户手续为转移。
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买受人拒付房款的行为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关于违约责任,主要的争执是你未在一个月内交清是电费,而买受人给付你房款的前提条件是你先交清水电费,所以你违约在先,应当向买受人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你虽然违约在先,但是你已经交清了水电费,虽然你超过一个月才交清水电费,但是你已经为你违约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就是说你要付给买受人违约金一万元,这时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即这时买受人应当按约定付清你房款,然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现在买受人认定你违约不放,不仅住进房屋,而且还拒付你房款,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收回房屋,如你房屋有损失,并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关于你收取的定金你可以不退还买受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买受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即在你交清水电费后,他拒付你房款,所以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解除后你可以将房屋再卖与他人。
二、会计里债权是别人欠的人债权人权益是不是一个意思
具个例子给你,甲向乙借钱,那么甲负有债务,乙是债权人,她享有甲向乙偿还债务的权利(债权)。这时,乙向甲借钱大于甲借给乙的钱,那么乙债权人权益等于负债
三、收益分配风险的分析还有防范 企业资金回收风险的分析还有防范
分配怕套牢 回收怕跑单
横批: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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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线电表户主问题
1、你检查一下是否真正有“三相电”,三相电不是三根线,而是四根线,除常规的A、B、C外,还有一根中性线N,这可以从电源线的数量、电能表是否是三相四线的、用电设备是否有380V的标志看出来; 2、请检查这三相电近期是否用过,也就是近6个月是否发生了电量,按照规定,如果用户连续半年不用电,该户就自动消户了;已消户的用户如果需要再启用,须重新办理用电新装手续; 3、如果没有被消户,是可以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具体可以和当地的供电企业进行联系,也可以拨打当地供电服务电话95598进行咨询; 4、安全是设备、环境和管理的综合体现,与谁用没有关系; 5、如果有陈欠电费,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在结清债权债务后,才可以到当地供电企业的营业厅办理相关“更名”“过户”手续。
五、支付的水电费和房屋租金属于负债类还是所有者权益类
支付的水电费和房屋租金,一般属于单位的管理费用或成本哈,属于费用大类。应付的水电费和租金,在未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哈。
六、朋友借我公司名义安装了一变压器,现在他们不交电费,跟我有关系吗?朋友签了一份债权债务安全问题与我无关
供电局只会找你公司要电费,因为合同是以你公司的名义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