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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三万七千块钱,我该怎样起诉要回

债权债务 2025-07-22 00:16

一、别人欠我三万七千块钱,我该怎样起诉要回

要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核实清楚被告身份信息: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或大概年龄、职业、户口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写起诉状,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据,立案交费。

二、别人欠我的钱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好

如果是借钱不还就写借条,形成的是借贷关系,如果起诉的时候案由就是民间借贷贷纠纷。如果是因为商品买卖欠货款,那就是欠条,如果起诉的时候案由就是合同纠纷。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把欠的货款作为借款,书写借条,约定好本金利息还款期限。总之写借条,诉讼时好过欠条。

三、钱还清了,借条没有拿回来,债主又来要债怎么办

如果欠款确实还清了的话,应向对方索取原来写的借条。当时还清欠款确因特殊原因比如借条没有携带在身上等,也要让对方当面写一张与还款金额相同的收条。现在对方又来要债,你只能搜集和保留其他的证据,如银行转账回单、还钱时的在场见证人等,向对方出示和说明。

四、欠债不还,被告人不出庭,法律会怎么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一法律规定了拒不到庭的民事案件被告适用拘传。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被告人不出庭的,法官可以作缺席宣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是什么样的条件?被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的许可中途随意退庭,法官可以依法作缺席判决。并且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原告需要提交充足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想得到法官的支持,充足的证据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原告承担不利的后果。

在审理债务纠纷的案件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如果是事实难以查清,裁定中止诉讼。但是离婚诉讼案件中,夫妻一方故意玩失踪的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必须双方出庭审理,不能缺席宣判。

故意玩失踪不肯出庭的,原告就需要查找,找到被告的下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强制其出庭接受庭审。对于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告被告失踪,被告失踪满2年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对于其他情形,无法采取以上措施的,应依法中止诉讼,待找到失踪人或下落不明者后再予以恢复。

被告不出庭,即是视为放弃抗辩权,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作为审判依据,依法作出缺席宣判,所以被告不出庭为自己辩护有一定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