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1.反诉的赔偿金额是总承包已支出的修复费用
2.双方可自愿选择鉴定机构或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
3.约定0.8MM系无效违法的,双方均有过错
4.依鉴定书确定责任承担者
5.依4
6.你如无资质,分包合同无效
三、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依我看,工程款是合同价款,是发包方的主要合同义务。而保修款应该是为督促施工方(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完成后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的一种担保。一般来说,只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那发包方就应该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否则即构成违约。至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理应依照合同约定进行保修阶段的处理,也就是施工方应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施工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发包方可以自行处理,并从保修款中扣除。
对于施工方来说,工程验收合格后即已经履行完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保修则应属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附随义务,所以发包方无权扣发工程款。
但是,如果工程出现的问题比较重大,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保修款的金额的,则属于施工方违约,那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是合法的。但是到底质量问题有多严重并不是发包方自己说了算的,因为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都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质监站)参加验收,并最终形成验收意见的,也就是说,除非发包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质监站的验收意见。
总得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比较复杂的,它涉及到工程量的鉴定、工程质量的鉴定等等,一旦双方对这些方面产生分歧,不能协商解决的,只有走诉讼的途径了,当然这要看双方争议的款项有多少了
四、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争议的处理也应当遵循这一法律原则,当事人可以和解或者调解。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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