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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讨债的问题,请教,谢谢

合同纠纷 2025-05-12 08:16

一、关于讨债的问题,请教,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另一方而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根据这个规定,你还可以要回19000元,你起诉可以的

二、公司法律师范围

公司法律师,是指以公司法律事务为主要业务的执业律师,公司法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按照诉讼与非诉讼的角度划分,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有:

非诉讼方式

1、资产的运营和处置法律服务

企业投资,并购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资产法律状态调查

顾问律师定期访问企业

上市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股权重组、企业产权交易

产权纠纷调处、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

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资产管理咨询

2、站在改制企业的角度、企业控制人的角度提供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重组中的法律服务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

申请破产、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职工持股、经营者持股、职工安置

3、项目咨询代理

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特定业务,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建设、经营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就企业投资、公司设立、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兼并与收购、合并与分立等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项目代理服务

作为企业代理人,就企业特定项目的设立,参与谈判

作为项目代理人,审查或代理起草合同,章程的文件;就企业提出的特定问题,进行法律调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站在收购方角度或者被收购方角度为企业兼并和收购提供法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

企业兼并等的方案设计、文件制作、谈判、申报审批等

诉讼或仲裁方式

包括:

1、 民事经济诉讼仲裁类:确认出资人、股东身份纠纷;侵害出资人、股东权利纠纷;确认股权比例纠纷;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优先认购权纠纷;公司或股东知情权纠纷;出资纠纷;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债权转股权纠纷;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联营合同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企业出售纠纷等。

2、刑事诉讼类:包括但不限于站在资产所有者(被害人)的角度或者被告人的角度提供刑事诉讼法律服务等。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对不服行政机关关于产权处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在进行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行为时行政行为的复议和诉讼;对行政机关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的复议和诉讼等。

三、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包括国家(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比如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规划等等。

四、优先股受法律保护吗

受保护,我国已施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但优先股的优先效力是有限的,在存在亏损、税收、外债等情况下,优先股的分红权利仍然是要受限的,具体请参照上述办法。

五、个人能否作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现对个人能否作为联营合同的主体、该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不同说法:一说该合同有效,个人可以作为联营合同的主体,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解答三第1条第2款;二是认为该合同无效

,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依其规定的精神,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个人与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签订的联营合同为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