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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玉树有什么民俗?

婚姻家庭 2025-06-24 14:31

青海玉树有什么民俗?

千百户的等级婚姻: 玉树地区千百户与牧主头人实行等级森严的阶级内婚 制。男女青年没有什社交、恋爱自由,他们的婚姻大事完全掌握在家长手里。千百户、牧主为了权势和家业的承袭,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几乎是千户对千户,百户对百户,牧主对牧主。他们给子女择偶的唯一标准是对方官衔的高低,权势与家业的大小,完全是一种封建包办的政治与权力的联姻。诸如囊谦千户与德格土司、上年措百户与百日多玛小百户、固察百户与百日多玛百户等等。甚至像格吉扎赛百户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和两个妹妹分别嫁给了五个百户,足见们们阶级内婚姻之一斑。如果谁家子女不从,就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家长凭借手中的封建特权强行拆散婚姻关系,甚至将不听话的子女赶出家门,使其失去继承头人的一切权利。

血缘外婚制: 无论是牧主头人,还是平民百姓,一律实行严格的血缘外婚制度。凡有父亲或母系血亲者,禁止通婚。这与一些民族过去允许姑表、姨表之间通婚的习俗大相径庭。

家庭制度: 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尚残存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以及一定数量的无夫家庭。

一夫一妻: 是玉树藏族家庭的主要形式,多数为单一的小家庭,人口少,那种几代同堂、妯娌共处的大家庭很少。一夫一妻制家庭表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藏族与时代同步,已跨入文明家庭的行列。

一夫多妻: 多在牧主头人和富裕人家中存在,即出自不同家庭的两个女人先后嫁给一个男人,第一个女人年大姿色稍衰后,受贬专操家务,另娶少女;也有两姐妹同时嫁给一个男人的;还有母女俩先后嫁给一个男人的。出现后者的原因是,男方结婚时女儿年少,要求先由其母亲代嫁,等女儿成年后与其结合同居。

一妻多夫: 多为兄弟几个家境困难娶不起媳妇,或者虽然家境尚可,为使兄弟几人和睦团结,不致家庭破裂,共娶一妻。妻子对他们兄弟几人一视同仁,调合感情,统管家务。所生子女,对老大称父亲,其余兄弟叫叔叔。

无夫家庭: 解放前夕,玉树地区总人口不到10万,其中,男性约占总人口的38.5%,女性占61.5%。这种性别比例的失衡,使许多妇女找不到婚配。造成这一社会悲剧的内在根源在于解放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对玉树藏族人民反复的屠杀与围剿,在反动统治阶级挑拨下部落之间连年械斗,男性多饮弹身亡,以及男性多的家庭须按比例到寺院当阿卡(和尚),不能结婚,致使女多男少。加之社会动荡,生活穷困,许多人沧为四处闯荡的流浪汉。找不到配偶的妇女往往与他们中的一至数人随意同居,而男方事后迫于生活转悠他乡一走了之,所生小孩只好由女方抚养。她们虽然一生没有正式结婚,但有一至几个小孩,终生为养家糊口辛勤操劳不息。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甚至连母亲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她们在感情上忍受着巨大的痛苦,经济上承受首沉重的负担。唯一能够安慰他们是社会上普遍视孩子为希望和未来,非婚生子女并不受到歧视。

恋爱: 贫苦农牧民的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比较自由,一般不存在父母包办和买卖婚姻问题。即使双方父母撮合,事前也要征男女双方的同意,并不强迫成婚。每年的藏历新年、赛马会、庙会等喜庆佳节是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机会。表达爱情的方式往往是对唱拉伊(山歌)。

卜卦: 藏胞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卜卦,婚姻是人事大事,第一步也自然是卜卦。主要卜卦男女双方生辰是否相合,卜择结婚的良辰吉日,卜算迎亲的美好时辰等。送亲: 卜定结婚之日,新娘穿戴一新,由其舅舅和兄弟并约定一至几个品行兼优、能说会唱善辩的婚使(藏语叫业执)以及伴娘陪送。行途中如果遇见背水、背牛粪的人,则认为吉利,主人很高兴地送点东西,甚至献哈达致谢。如果遇见背空桶的人则认为不吉利。在离家门不太远的地方送亲人与迎亲人相会后,举行敬酒仪式,藏语叫穹却,娘家人送婚礼。新娘一般必须在日出前赶到婆家。婆家大门上插有柏枝,地上铺上白毡,中间有用青稞绘撒表示吉祥的Ж雍忠号,新娘下马时脚必须踩在雍忠号上。进门时,要和婆婆一起提回早已在门口准备好的盛满鲜奶的奶桶,或者提一满口袋牛粪。送亲者进入院中后,新郎新娘捧吉祥物,绕煨桑台顺转三圈,众从高呼拉甲洛(意为神胜利),并侯专人点桑。刚到家,先吃面食或蕨麻,藏语叫咖卓,之后进入正式婚宴。还要展示嫁妆,进行婚说,这就可能到第二天了。

嫁妆: 嫁妆视家境而定,达官贵人和大户人定十分讲究以虎皮、骏马、织锦缎、上等冰糖、肥羊肉等为标志的九九婚礼,谓阁?quot;,意为九九标志。他们往往陪送昂贵的服装首饰、大量的土地牛羊。贫苦人家能缝制一二件新衣服陪嫁也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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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和家族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从猿到人的过渡是在集体的情况之下完成的,这种集体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群”或列宁所说的“原始群”。这是正在形成中的人的集团,是从猿群到人类社会的一种过渡形式。它继承了动物界的杂乱的性关系,没有婚姻之可言。

到了完全形成的人出现之时,就产生了社会。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中,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而祖先和子孙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则排斥了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和原始群的杂交相比,这种婚姻形态无疑是一大进步。

在血缘家族内部,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平等的。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资料不易获得,所以这种集团不可能很大,估计只有二十至四十人左右。为了寻找食物,整个集团不得不经常过着游荡的生活,因此集团与集团之间没有什么联系。

血缘家族存在的时间很长,大致上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直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社会才进入氏族制度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