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出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出院怎么办
1、交通事故轻微伤不出院处理如下:
(1)以医院的意见为准。对于人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2)要和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
1、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4、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没住院的轻伤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分别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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