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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分析4

劳动纠纷 2025-04-15 19:31

劳动法案例分析4

张某与该机床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张某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该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而该厂则须提前30日提出才能解除此关系。

签定劳动合同须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该厂的续签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其扣押档案行为也是违法的。

张某可以先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办理这些手续是有时间期限的限制的,该单位如果超出期限不办理手续交出档案,你不但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该单位履行义务,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其不作为,该单位是要受处罚的。

该案中,张某的劳动者对工作有选择的权利,其就业权应不受侵犯。

劳动法案例,O(∩_∩)O谢谢!

《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9/5)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息,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作哪些约定?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10/31) 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陈某可以要求补偿金,你必须按当时合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