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劳动纠纷官司,请问上海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哪个比较有名?
一、遇到一个劳动纠纷官司,请问上海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哪个比较有名?
劳动纠纷一直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事情,而且就算自己没有遇到,自己同事亲戚朋友也肯定有遇到过。但是对于很枣中多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遇到劳动合同纠纷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法律知识,总是傻乎乎的被坑,遇到劳动合同纠纷应该学一下如何应对。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凳判山师、深圳的吕季冲枯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律师。
二、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律师起诉费用标准如下:
1、财产纠纷案件,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婚姻纠纷案件,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劳动纠纷案件,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判定的收费: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笑迟,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型宴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综上所述,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当然起诉是一项需要交纳金钱才能够进行的工作程序还是很复杂的,碰租李所以关于很多的事情我们进行私下解决才是最好的方法,如果实在不行才上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型宴;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劳动纠纷中,员工大概率胜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们但凡遇到某些情况,在纠纷处理中还是占优势的,切莫被不良用人单位吓唬住忽悠住,应敢于维护自身受损的权益。
网友咨询:
劳动纠纷中,员工大概率胜诉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袁明波律师解答:
1、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企业无法证明签过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4、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5、规章制度未公示。
6、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7、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
8、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岩态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9、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其他文书未送达员工。
10、滥用解除权。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格限定,任何不是依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是非法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袁明波律师解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粗大源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袁明波律师简介
合伙人律师,法律行业从仿好业八年。
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曾担任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
尤其擅长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劳动工伤、债权债务、股权、合伙等类型纠纷的解决处理。
上一篇: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下一篇:什么是劳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