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打工六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给一家餐饮公司打工六年,公司一直没给我们全体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也
劳动纠纷
2025-06-19 12:01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害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法律规定:
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