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发生了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纠纷的关键步骤,在中国,它要求申请人提供特定的文件以支持其诉求。以下是根据不同申请人分类所需的材料:
1. 员工申诉者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仲裁申诉登记表,详细申诉书(一式两份或多份),个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可能的话,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与被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暂住证等,以及《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 如果是集体申诉,除了上述员工个人材料外,还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并提供名单和签名表,以及欠薪情况下的详细人员名单和欠款清单。
3. 作为用人单位的申诉者,所需材料包括被诉方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有代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以上各项材料请确保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提交,以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我要举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如何写举报书面材料
劳动争议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位地址 : 电话号码: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
1、
2、
3、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投诉人姓名:
年 月 日
四、2016年广西柳州失业金满8年可以领取多少个月?
2016年广西柳州失业金满8年,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话,那么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携带本人身份证;
2.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4.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备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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