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一、求问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能否正确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影响最大的是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有人认为,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给付借款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对欠条而言,一律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你好,建议由律师代书。
相关法律知识: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如果允许债权人任意对与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次债务人提起诉讼,使次债务人随意遭受讼累,对次债务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下列事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确实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对代位诉讼权进行限制的依据是次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得到同等的保护,如果只偏重于对债权人的保护,难免会现对代位诉权的滥用,对与债权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既然同为诉权,就应平等对待,就一般诉权来说也存在滥用的问题,对滥用诉权的制裁已刻不容缓,不应以诉权滥用来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否则将使代位诉权流于形式,这在一般诉权已有前车之鉴。九问律师网浙江律师编辑点评:
二、债权债务凭证主要有哪些
您好,债权债务凭证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债权债务凭证,如票据、债券等;二是所有权凭证,如股票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一般的债权证书什么格式?是不是就是借条?
债权证书不一定是借条,还有还款协议、送货单、对帐单等其他格式。
债权证书是指当事人之间制定的证明债权存在的书面证件。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签字的借贷协议,或者债务人出给债权人的欠款字据
四、借款人债务凭证是什么意思?
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等;
在国家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期限的国库券;
在消费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抵押凭证等。
除此之外,债务凭证还包括各筹资主体所发行的其他各类债券,如国内市场的市政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国际市场的外国债券、欧洲债券等。
五、债务怎么证明是不是一定需要欠条
1、如果债务尚未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那么在出借时一定要出具欠条,欠条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明。
2、如果债务已经发生,但当时没有立下欠条,那么你在参加法院诉诉讼的时候尝试一下提供其他证据:借款时在场人出庭作证(必须是借款时亲眼目睹的,道听途说的不算),录音录像(你打电话向他催收借款,把他承认欠款的对话录下来)。
综上,欠条是欠款人出具和签名的,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胜诉率基本100%。
证人证言,由于证人的身份问题,在场人必然是某某一方的朋友,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录音录像,当今的数码世界如此精彩,技术也如此高超,也可能会影响录音录像的真实性,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参考。
六、凭证的区别,属于债权债务凭证的有哪些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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