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管理人?其职权有哪些?
债权债务
2025-04-22 05:16
一、什么是破产管理人?其职权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通常是法院指定的律所或者会计所,从清算组那交接过来,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管理、处置。 我现在的工作就是破产管理人。
二、债务清偿是什么意思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三、公司清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9、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10、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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