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跟我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一、公司的债务跟我个人财产有关系吗?
答:营业执照不年检,就失去了有效性,经营权就会失去。
答:债权债务不会自动消失,债权债务只有经过清算后才会了结。
答: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你应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答: 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你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出资的范围内外的个人财产不用承担责任
答: 协商将你的股份转让给他人,或者向工商部门说明情况注销公司。
二、如果企业破产的话,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如有剩余再归还股东。
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三、从今以后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离婚协议书从双方签订,并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之日生效,或者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债权人知道的,按协议约定承担债务,否则共同承担,一方承担后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见:1.《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四、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法定期限是多久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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