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有哪些分类
一、专利纠纷有哪些分类
专利纠纷的分类:
1.专利申请权纠纷;
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4.专利侵权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
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二、什么是侵权责任纠纷
一般情况下,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举证责任转移是指当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时,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由制造同样产品的被告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能证明其产品是用专利方法以外的方法获得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反之则推定其侵犯了专利权。
三、什么是专利权纠纷
专利纠纷是有关专利的争执。可表现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和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所发生的争执。后一种争执主要表现为因专利权的行使、维护、转让、许可而引起的争执。对专利纠纷,当事人可要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些专利纠纷法律规定只能由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不得向法院起诉。
四、什么是专利纠纷
专利纠纷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关于专利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专利纠纷的种类很多,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六类:
1.专利申请权纠纷
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权利。有关当事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
强制许可就是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经过行政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利用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目的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权。但是,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向专利权支付使用费。有关当事人因此引起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专利侵权纠纷
该类纠纷较多,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的纠纷;专利行政侵权纠纷,即专利机关作出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侵犯甚至剥夺了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5.专利权归属纠纷
是指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权利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最常见的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的争议,以及某项专利权是否属于共有而产生的争议。此类纠纷既可以由专利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类纠纷只解决权属纠纷,即只解决专利权的主体,谁是专利权人,而不审查专利权的客体问题。
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有相似之处,即争议的焦点都是谁应真正持有专利技术。但是,专利权归属纠纷与专利申请权纠纷却是两类不同的纠纷。主要区别是:第一,从时间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发生在专利权授予之前,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专利权被授予以后的纠纷;第二,从内容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争议的焦点是谁对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而专利权归属纠纷是对已确定为专利的发明创造重新提出谁是专利权人;第三,从形态上看,专利申请权争议的标的能否被授予专利尚处于未决状态,而专利权届纠纷争议的标的则是实际存在的一项已经专利机关确认的专利;第四,从处理结果上看,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处理不涉及专利权的归属,而专利权归属纠纷则必须明确判定谁是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一项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
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
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合同;专利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专利所有权的合同。转让后,专利权人即丧失了专有权,而受让人即成为新的专利专有权人。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这种专利合同纠纷,实践中正在增多。
五、哪些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官司主要有以下十二类: 第一类是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离婚的财产纠纷、恋爱引起的财物纠纷、抚育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时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不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纠纷、析产纠纷、分割纠纷、赔偿金、补助金、保险金纠纷。 第二类是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使用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代管纠纷、房屋典当回赎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换房纠纷、退出强占公房纠纷、拆除违章建筑纠纷、房屋附着(定着)纠纷等。 第三类是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遗赠受领纠纷、分享遗产纠纷、确认丧失继承权纠纷。 第四类是债务纠纷。包括借贷纠纷、买卖纠纷、抵押纠纷、承揽加工(个人与个人)纠纷、代购代销(个人与个人)纠纷、拖欠贷款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追还定金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帐务纠纷等。 第五类是人身、财产权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物损坏赔偿纠纷、追还财产纠纷、违约金纠纷、要求消除危险纠纷、恢复财产原状纠纷、排除妨碍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纠纷等。 第六类是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界址纠纷、宅基地附着(定着)物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 第七类是相邻关系纠纷。包括采光纠纷、通风纠纷、通道使用纠纷、排水纠纷、排队竹木妨害纠纷、噪音纠纷等。 第八类是其他财物权纠纷。包括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纠纷。 第九类是人身权纠纷。包括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荣誉权等引起的纠纷。 第十类是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发明权纠纷等。 第十一类属适用特别程序的事由。包括选民资格、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撤销死亡宣告、撤销失踪宣告、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无主财产、不服指定监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 第十二类是上述十一类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事由。 经济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的有以下九大类: (一)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法人之间、 法人与公民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1.购销合同纠纷;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3.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纠纷; 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6.承包合同纠纷; 7.联营合同纠纷; 8.运输合同纠纷; 9.借款合同纠纷; 10.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1.财产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 14.外贸代理合同纠纷; 15.行纪合同纠纷; 16.居间合同纠纷; 17.补偿贸易合同纠纷。 (二)技术合同(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的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包括: 1.技术开发合同纠纷; 2.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3.专利申请权转让纠 纷;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5.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6.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7.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三)涉外涉港澳台经济合同纠纷,包括国内企业或经济组织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订立的 经济合同的纠纷。具体包括: 1.补偿贸易合同纠纷; 2.来料加工合同纠纷; 3.来件 装配合同纠纷;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6. 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7.劳务合同纠纷; 8.购销合同纠纷; 9.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10.信贷合同纠纷; 11.技术引进、出口合同纠纷。 (四)工业产权纠纷。 (包括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专利、商标纠纷 案件)。 1.商标侵权纠纷; 2.商标许可合同纠纷; 3.专利权属 纠纷; 4.专利申请权纠纷; 5.专利使用费纠纷; (五)经济损害赔偿纠 纷。包括法人之间或法人为一方当事人在生产流通领域因侵权行为发生的损害赔偿 纠纷案。具体包括: 1.财产所有权损害赔偿纠纷(限于法人 与法人之间); 2.食品卫生方面的损害赔偿纠纷; 3.药品损害赔偿纠纷; 4.环保损害赔偿纠纷; 5.虚假广告损害赔偿纠纷; 6.产品责任纠纷; 7.侵犯非专利技术成果权纠纷。 (六)劳动纠纷。包括: 1.劳动合同争议; 2.除名争议; 3.辞退争议; 4.开除争议。 (七)企业破产事件。包括宣告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财产清偿案件。 (八)票据纠纷。包括: 1.股票纠纷案件; 2.债券纠纷案件; 3.其他票据纠纷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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