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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合同纠纷 2025-07-23 22:46

我要买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一、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最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二、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三、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四、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五、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北京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与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