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净水器是只在厨房里用的?和其他净水器有什么区别?
一、厨房净水器是只在厨房里用的?和其他净水器有什么区别?
应该不是,厨房净水器大多数是直接安装在厨房里的,但是也可以安装在我们家中任何方便的地方。厨房净水器,最主要还是解决全家人的专业解决煮饭、煲汤用水。 净水器现在在市面上主要分为两大类:超滤净水器和RO反渗透净水器。厨房净水器绝大多数是采用的是超滤膜技术。因为超滤膜净水器相比RO反渗透净水不仅能够去除自来水的锈、泥沙、细菌、病毒、大分子有机物,出水量很大,产生的废水较少,而且能保留水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和厨房净水器有区别的还有中央净水器和中央别墅净水器。中央净水器能满足全屋净化水要求,中央别墅净水器能满足别墅或者复式楼的用水需求。 在下了解的也就这么多了,心里话,现在市面上的净水器非常之多,你一定要擦亮眼睛,如果你要选择厨房净水器,那么一定要选择对的品牌,选择在这方面做的久的企业产品,光看牌子是不明智的,因为有些牌子的净水器知名度高,但选择的是贴牌生产。
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包括哪些???
当前所得税法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其计税基础由两部分组成:购买价款与支付的相关税费;相关税费包括企业为购买固定资产而缴纳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比如购买车辆而支付的车辆购置税、签订购买合同而缴纳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是指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而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这些全部记入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折合差额以及应予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由于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差异,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矿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①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②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7)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固定资产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①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②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8)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A.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B.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0)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三、新中大财务软件如何做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即:存货本期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改变途减少数>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
(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
(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
(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现金流量表主表几个主要项目的审计
1.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进行分析性复核: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1.17+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应收账款(期初-期末)+预收账款(期末-期初)-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当期收到前期核销的坏账-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
使用此公式时,(1)如果公司销售的产品中包括零税率(如出口)、13%低税率的产品,则应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2)如果本期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和应收账款核销、债务重组及应收款抵销应付款情况,应从公式中剔除; (3)有外币账款形成的汇兑损失(减:收益),也应从公式中剔除。如果用公式法计算出的数据与企业的报表反映出的数有较大差异,则应提请企业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若收到的财政贴息或拨款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相关,则应列作“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妥。此外,根据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股份制度》”),捐赠现金收入在本项目反映,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应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3.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项目也可以用公式法进行验证,其基本公式如下: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成本和支出)×1.17+存货(期末-期初)+应付票据(期初-期末)+应付账款(期初-期末)+预付账款(期末-期初)。
使用此公式时还应剔除以下因素: (1)应付及预付款项中的工程及设备款;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抵付的应付款和核销的应付款; (3)经营性外币应付及预付款中产生的汇兑收益(减: 损失); (4)应付票据中包含的利息。如果用公式法得出的数据与企业的报表数有重大差异,也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在底稿中作出记录。
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及年人均工资进行分析性复核,如果有重大差异,则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审核时应注意本项目是否大大低于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合计数,如存在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此外,《股份制度》规定捐赠现金支出在本项目反映,但《新制度》规定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的基本验证公式如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本期增加数-在建工程转入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本期增加数+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数-本期资本化利息+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本期增加数+应付票据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初-期末)+应付账款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初-期末)+预付账款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末-期初)+其他应付款中的购买长期资产款项(期初-期末)-应收票据抵付工程及设备款。
使用此公式应注意:(1)根据《股份制度》的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现金流量表准则》及《新制度》均未对此作出规定); (2)外币应付及预付工程款产生的汇兑收益(减: 损失)及应付票据中的利息,应予剔除;(3)《现金流量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均未提及开办费以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列示问题,笔者以为这两项费用的性质与待摊费用类似,应按其具体内容分别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若干项目的审计
1.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经营性预提费用(期末-期初)。注意预提利息不属于经营活动(已包括在财务费用中),在此应予剔除。
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在审核时应注意这两个项目的区别,如果固定资产的处理经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则该收益和损失应列示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如果固定资产的处理经过“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核算,则该收益或损失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中列示。
3.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筹资活动支付的金融机构手续费-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筹资活动(如外币借款等)产生的汇兑损失(减:收益)。
4. 投资损失(减:收益)。审核时应注意本项目应剔除计提的各项投资准备,因投资准备已在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中反映。
5.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注意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和用存货换入固定资产等不属于经营活动范畴,应予以剔除。
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注意事项
1. 关注集团内部票据结算业务现金流量的列示问题。如果集团内部存在票据贴现业务,则应在期末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进行抵销。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期末票据已经到期付款,则应抵销双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额(即票据贴现利息)作为利息支出列示在“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另一种是期末票据尚未到期付款,则一方企业收到的票据贴现款净额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示,具体可列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
2. 关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下现金流量的列示问题。在实务当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一被投资公司上年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本年由于增加投资等原因又纳入了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由于该被投资公司非新设公司,其货币资金存在期初数,而对被投资公司货币资金期初数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笔者以为,可以参照《现金流量表准则》的有关规定,将该被投资公司的货币资金期初数列示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几点建议
1. 要高度重视现金流量表与本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报表附注以及上期报表之间存在的内在勾稽关系。审核时应关注现金流量信息与其他财务信息特别是会计报表附注是否相符,本年的现金流量信息与上年的现金流量是否存在内在的勾稽关系。
2. 建议将审核现金流量信息作为每个报表项目审计的必备程序。现行的审计工作底稿将现金流量表审计作为一项综合审计程序单独进行,考虑到现金流量信息分散在每个科目中,建议在每个科目的审计程序中都增加关于现金流量审核的内容,以提高现金流量表审核的准确性。
3. 对一些准则、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项目,提请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以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
现金流量表编制
如何根据两大主表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如何根据两大主表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一直是企业报表编制的一个难点,如果对所有的会计分录,按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要求全部调整为收付实现制,这等于是重做一套会计分录,无疑将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许多财务人员因此希望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大主表来编制出现金流量表,这是一种奢望,实际上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无法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还需要根据总账和明细账获取相关数据。作者根据实际经验,提出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与读者探讨,这一编制方法的数据来源主要依据两大主表,只从相关账簿中获得必须的数据,以达到简单、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本文提出的编制方法从重要性原则出发,牺牲精确性,以换取速度。编制现金流量表按以下由易到难顺序快速完成编制:首先填列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各项目,并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第二填列主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三填列主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计算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计算公式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难点在于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在企业业务中相对较少,财务数据容易获取,因此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容易填列,并容易确保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结果正确,从而根据该公式计算得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容易确保正确。这一步计算的结果,可以验证主表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项目是否填列正确。第五填列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第六最后填列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计算的结果进行验证,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由于本项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是倒挤产生,因此主表和附加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相等的,从而快速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下面按以上顺序详细说明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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