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劳动仲裁是怎么回事啊?

劳动纠纷 2025-04-28 15:31

一、劳动仲裁是怎么回事啊?

劳动过程中的纠纷,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就是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然后不满意处理的再起诉

二、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仲裁前的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三、请问劳动仲裁是怎么一回事?它和打官司有什么区别?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用不用请律师什么的,谢谢?

1、你可以把劳动仲裁理解成就是打官司,只是法院叫申诉人、被申诉人,我们叫申请人、被申请人。 2、劳动仲裁院是法院的前置程序:如果你跑到法院去说你要打劳动官司,那么法院的人100%会叫你到劳动仲裁院来。我们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你或者被告对我们的仲裁不服,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在劳动仲裁院开一个“未生效证明”以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将重新审理你们的案子。 3、关于请律师的问题。你自己搞得懂可以不请,搞得懂可以请。有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费帮你打官司的,好像你必须符合援助的条件才可以。 4、劳动仲裁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在45日内解决,如果案件特殊,可以延长15日。如果超时了,你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劳动官司太多太多了,人手又不够,超时是普遍存在的,所以你是否起诉到人民法院还是由你决定。 5、对于你这个案子,我觉得你首先要弄清你是否有与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你就去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先要来仲裁院确认你与你公司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之间存在是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自用工之日起就应签订合同,否则要赔偿),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你提供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说工作证,如果你什么都没有,那么只能找证人了。在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后,你再来认定工伤、伤残鉴定。所以你很有可能就在仲裁院打官司就要打2场,如果每次对方都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那么你就要打4场,甚至6场。拖时间拖个1年多都有可能。 6、还是建议你找个律师,大概帮你算一下,走正常程序能得到多少钱,心中有个数了后,再去找老板和解。刚才说了,他要拖时间的话拖个1年多没有问题。如果和解不成只有走程序了,还是找个律师吧,该花钱就花钱。

四、在法律上仲裁是什么意思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解释:仲裁 arbitration,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