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没续约能否离职
劳动纠纷
2025-07-14 15:31
1、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未及时续约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继续履行。但此时,由于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不再是劳动合同关系,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则上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2、不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予劳动者,并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手续,履行附随义务;
3、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二是用人单位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主动离职(熟称劳动者炒老板鱿鱼,呵呵)。
4、劳动者若想主动离职,最好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给用人单位,同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协助办理相关解约手续,最重要的手续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这涉及到你能否享受到失业保险、与新用人单位签约时是否可以避开缔约过失风险、社保关系转移等多方面,还是要注意下的。最好不要随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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