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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属于民法吗

知识产权 2025-07-27 08:31

一、知识产权属于民法吗

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什么叫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它具有无体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这就意味着,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其次,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最空虚后,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二)特定的专有性

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存在诸多差异,表现在:

1、专有性判悔的来源不同。由于作品、发明创造等非物质性的客体无法像物那样被占有,人们难以自然形成对知识产权利用应当由创作者或创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观念。相反,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来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侵犯专有性的表现形式不同,保护专有性的方法不同。对物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表现为对物的偷窃、抢夺、损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侵占,而对知识产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与承载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无关,而是表现为在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缺乏法律特别规定时,擅自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3、专有性受到的限制不同。知识产权受到的限制远多于物权,如《著作权法》就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均构成对著作权专有性的限制。此外,还有时间性、地域性的限制等。

(三)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掘亏正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创造成果将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以都利用的公共资源;商标的注册也有法定的时间效力,期限届满权利人不续展注册的,也进入公有领域。

(四)地域性

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同时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也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的规定,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不完全相同,所以,除著作权外,一国的知识产权在他国不能自动获得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是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冲谈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4)专有性。(5)地域性。(6)时间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哪谨)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散缓碰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三、专利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和版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定义及历史背景上:

保护对象不同:

专利主要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的外观设计。这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旨在保护创新的技术方案和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

版权则主要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的东西,以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其他表现形式。版权涵盖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广泛领域的作品。

定义不同:

专利从字面上理解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历史上起源于中世纪的君主颁布特权的证明,后来演变为由官方授予的独占权利证书,用于保护创新技术和设计。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它保护的是创作者对其智力劳动成果的控制和使用权。

历史背景不同:

专利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起初是君主为了鼓励创新和推动技术进步而颁布的特权证明。

版权制度则更多地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相关,其历史发展伴随着人类文化和科技的进步。

综上所述,专利和版权在保护对象、定义及历史背景上存在显著差异。